企业应承担起应有的环境保护责任,在任何情况下都采取对环境负责的行为。 近年来,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落实取得了一些进展,在履行环境责任方面也取得了一些成绩,我国已经缔约或签署了包括《斯德哥尔摩公约》、《巴塞尔公约》、《京都议定书》等50多项国际环境公约,积极地承担起环境问题的国际责任。
对于企业来说,承担环境社会责任,有很多表现形式,举例如下:
1、企业主动要求通过国际标准化组织制定的ISO14000环境标准系列的认证,以防止其生产或产品对环境的不利影响。
2、生产链上实行“绿色供应”,即向上游供应企业提供“绿色供应标准书”,规定产品、材料、部件的各种标准。3、优先选取具有“ISO14001”认证资格或推行“环境管理体系构建”的企业作为供应商,采购对环境影响小的部件、材料、原料。
3、再比如对于商业银行来说,在生产经营过程中,相当数量的企业都存在融资的需求,而向商业银行寻求贷款是现代企业融资最为重要的途径之一。因此,商业银行通过选择环保型企业成为自己的客户,可以有效地推动企业履行环境社会责任。